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父家暴母訴請離婚 2女兒監護權判給社會局長
徵信社
‧ 父家暴母訴請離婚 2女兒監護權判給社會局長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報導】 2011.03.02

嫁來台的印尼籍婦人「阿玲」訴請離婚,並爭取大女兒監護權,法官查出黃婦的丈夫家暴,疑似猥褻小女兒,而黃婦僅爭取大女兒,置小女兒陷於險惡環境中,且無能力撫養兩名女兒,兩人都不適合扶養,昨判決准予離婚,選定台中市社會局局長王秀燕擔任兩造女兒的監護人。

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兩造的大女兒就讀國一、小女兒讀小四,將由社會局選擇合適家庭作為寄養家庭,同時輔導兩造的身心狀況至成穩定,且有充分經濟能力後,再自兩造選擇一人交付親權。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