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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0.11.22 桃園縣吳姓工人失業負債,強迫妻子回娘家分祖產幫他還債,吳妻被家人罵「忘祖」,又被丈夫譏諷沒用和毆打,再逃回娘家,吳告進法院,吳妻說「回去準挨打」,法官前天判她不必履行同居。 桃園地院調查,在機械廠工作的吳姓男子(31歲),二年多前結婚後,因愛喝酒和好賭,上班常遲到而丟了頭路,開始打混,靠妻子作工賺錢過日子,他喝酒賭博不斷,欠了一百多萬元,討債集團常上門,他走投無路,想到妻子娘家有價值5千多萬元的土地,開始打妻子娘家的主意。 今年初起,他遊說妻子回娘家要求變賣祖產,分產後幫他還債,吳妻原先不肯,後來禁不起丈夫懇求,回娘家想分產,才開口就被兄弟罵到臭頭,父母也指她「忘祖」,要她「想都別想,即使賣祖產也沒你的分」。 吳妻返家告訴丈夫,被丈夫嫌「沒用」、「連點小事都辦不好」,數度對她辱罵毆打,吳妻難忍家暴,逃離夫家,躲回娘家避難。 吳妻離家後,靠妻子接濟的吳姓男子日子更難過,經常到岳家找妻子討錢,妻子拒絕見他,妻子娘家也不讓進門。 吳姓工人喚不回妻子,向法院訴請妻子履行同居,裝一副可憐相,指妻子不回家,他整天啃饅頭過日子,吳妻說明原委後向法官表示「回去準挨打」,法官認為吳妻說的對,判決不必履行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