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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2010/10/21 大多數人的觀念是家庭暴力都是男人打女人,不過新竹地院一天判決兩起家暴案件,卻都是老婆打傷老公,其中一人因不滿老公老是向她要錢,以酒瓶將老公打得頭破血流;另一名悍妻,不但打老公,包括公婆、小叔、小姑都是受害人。法官在審理後,將兩名悍妻依傷害和違反家暴法罪名,分別判處三個月和六個月不等徒刑。(彭清仁報導) 對強悍的妻子,國人常以胭脂虎、河東獅來形容!新竹地院兩起悍妻打傷丈夫的案件,其中一名廿八歲的余姓少婦,不滿丈夫不但沒有拿錢回家,反而常向她要錢花用,去年十一月間兩人發生口角,余姓少婦二話不說,拿起酒瓶就往老公的頭上砸,丈夫當場頭破血流,憤而提出傷害告訴,法官依傷害罪名,判處余姓少婦三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而另一起妻子打傷老公案例,廿七歲的羅姓大陸新娘,從去年十二月到今年的元月間,多次與婆婆發生爭吵,小叔出面制止,竟遭羅姓婦人賞了一巴掌,羅姓婦人甚至拿水果刀向家人恐嚇,會殺了丈夫來洩恨,家人因而聲請保護令獲准。不料羅姓婦人變本加厲,對家中成員動輒言語辱罵,還以餿水倒入婆婆正在煮的湯內。法官調查除了老公是家暴受害者之外,家中成員包括公公、婆婆、小叔和小姑,全都是家暴的受害者。至於強悍的羅姓少婦,在法院庭訊中,對所有指控都推說﹂忘記了」,全案法官則是依違反家暴令和傷害罪名,判處羅姓大陸新娘六個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