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粉絲團
線上諮詢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10.09.27 黃姓婦人與林姓丈夫感情不睦,十九年前分居後就未聯絡,今年一月黃婦去調閱戶籍謄本時,發現名下多了一個三歲兒子,追查後怒告丈夫與公司女會計通姦,由於女會計等人都說不知道林已婚,最後只有林被依通姦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林姓男子在土城市開設食品加工廠,十九年前林與黃姓妻子感情不睦,黃妻帶著兩子一女搬出去,她未與丈夫聯繫;今年一月間,黃婦去調閱戶籍謄本,才發現多了一個三歲兒子,追查發現是丈夫與公司的女會計通姦,憤而提告。 林姓丈夫向檢方承認與女會計通姦,女方在二○○六年生下一子後由他領養,但當時她並不知道他已婚,直到辦理領養時,他才把已婚的事告訴女會計。 女會計說,十二年前她到林姓男子的公司任職,二○○五年才開始交往,她一直以為林未婚,直到幫小孩報戶口時才知道林已婚,而且她從未見過林的妻子。 檢方傳喚林姓男子的三個小孩調查,三個小孩雖然曾到父親公司幫忙,但都說沒見過這名女會計,檢方認為女會計對林的婚姻狀況確實不清楚,她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