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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鄭淑婷/2014年4月30日 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名蔣姓男子前往摩鐵房間找女友,發現「2條浴巾都用過」,懷疑女友劈腿先痛扁一頓,再拖回家軟禁,又持續施暴仍難消怒氣,撂話:「我知道妳家在哪,不要逼我去找妳!」被打的女友年僅20歲,還是個未婚媽媽,她說:「上摩鐵只是想一個人靜一靜,沒有劈腿。」蔣男則被檢方依傷害、恐嚇、毀損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調查,蔣男與戴姓女子交往,去年6月15日傍晚6點,他打電話給女友問:「妳在哪裡?」戴女大方坦言:「我在桃園市一家摩鐵某某房間。」 蔣男興沖沖趕往摩鐵,原想與女友順便來個魚水之歡,沒想到一進房門卻見床鋪有「打滾」的痕跡,垃圾桶內還有用過的衛生紙,且2條浴巾都用過了,懷疑有其他男人剛剛「完事」閃人。 蔣男暴怒質問:「妳是不是劈腿?」沒等女友解釋,隨即一陣拳打腳踢,退房後又將女友拖回桃園市住處軟禁,看著女友又怒火攻心二度出手,造成她頭、臉、胸、背部與四肢多處瘀青,蔣男更撂話:「我知道妳家在哪裡,不要逼我去找妳!」雙方爭執過程中,蔣男還將女友手機從11樓窗戶丟下樓摔爛。 戴女事後向警方報案,強調真的是獨自上摩鐵,只是想一個人靜一靜罷了,卻招來蔣男誤會。蔣男則坦承動手並口出惡言,桃園地檢署昨天依傷害、恐嚇、毀損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