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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news 2011/04/0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陳姓男子覬覦張姓友人妻子美色,誆稱張男有外遇,把張妻騙進賓館後性侵;開庭時陳某向友人認錯,希望看在「朋友一場」的份上,以和解換取較輕刑期,但張氏夫婦表示無法原諒、拒絕和解,堅持告到底。 據調查,陳姓建築工(34歲)和張姓男子是軍中同袍,退伍後又成為同事,2人因此變成好友,陳卻覬覦張妻姿色,去年初對張妻表示,「妳老公中午神祕外出,好像有外遇」,同年6月間,又打電話告知張妻說,「妳老公帶女人開房間,我帶妳去抓姦。」 張妻赴約後,陳要她先躲進賓館,等凌晨再報警,張妻雖存疑,但仍和陳一起進房間。陳男隨即向張妻求歡,遭拒後拿出水果刀脅迫,再以膠帶綑綁她的雙手,再以手指性侵,張妻離開賓館後立即報案。 張男獲悉妻子被騙進賓館,痛罵妻子太傻,夫妻還大吵一架,一度鬧離婚。桃園地院開庭時,陳某向友人認錯,並以「朋友一場」希望和解,但張男不甘妻子受辱,回嗆「沒有你這種朋友」,拒絕和解,夫妻倆堅持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