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
0800-686-001
感情挽回
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返回首頁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
徵信社
|
免費法律諮詢
|
徵信社費用
|
感情挽回
目前位置>
首頁
>
法律常識
>女人法律專線∼監護權歸媽媽 老公擺爛不付錢
‧ 女人法律專線∼監護權歸媽媽 老公擺爛不付錢
自由時報 2008/08/13 提供/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渼淇與先生離婚兩年多,孩子由渼淇監護。當時離婚協議書寫好前夫一個月要支付渼淇一萬元的生活費,但是離婚後前夫不理不睬,還把名下的財產全都花光,目前又失業中,因此渼淇沒有辦法申請強制執行扣押前夫的薪水。
渼淇真的很沮喪,她知道前夫在外也有負債;而面對前夫不肯負責的態度,渼淇唯一擔心的是將來她的孩子會負擔前夫留下的爛攤子嗎?又這麼不負責任的父親,將來孩子一定要奉養他嗎?
桂梅君律師詳解: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並不因離婚而受影響,但是對於父母一方惡性脫產而躲避扶養責任的,法律目前並不太介入主動干涉,在本案即使渼淇得到判決勝訴,也會有找不到前夫財產可供查封執行的困境。
實務上,渼淇如果撫養子女有困難,可透過社會救助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申請低收入戶補助或短期補助。
對於父母的債務,子女不用負責清償,即使父母過世,子女亦可透過拋棄繼承而免除一切債務責任。
不負擔子女之扶養義務之父母,日後可否請求子女供養?按民法第1114條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而直系尊親屬(父母等)請求子女扶養時,如請求扶養費等,以直系尊親屬不能維持生活為限;在實務上不乏依社會救助法中「該地區最低生活費」為扶養生活費之標準(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家上易字第4號民事判決照);換言之,子女對父母之扶養費仍因個案情形有差異,不是齊一標準。
【
上一篇
】 【
返回法律常識
】 【
下一篇
】
版權所有 © 女子徵信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