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
0800-686-001
感情挽回
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返回首頁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
徵信社
|
免費法律諮詢
|
徵信社費用
|
感情挽回
目前位置>
首頁
>
法律常識
>通姦誣性侵 情婦反賠40萬
‧ 通姦誣性侵 情婦反賠40萬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8日電)
呂姓女子與已婚陳姓警員交往5年後,因感情生變,憤而控告陳性侵,婚外情曝光後,陳的妻子怒告呂女並求償。台北地院一、二審均認定呂女侵權,判決賠償撫慰金40萬元確定。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書指出,50歲呂姓女子與已婚陳姓警員自民國92年起發生婚外情,兩人交往5年後,感情生變,呂女憤而控告陳男性侵,陳男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但於偵查庭時坦承與呂女發生婚外情。
陳男的妻子得知丈夫外遇後,憤而控告呂女通姦並求償新台幣40多萬元。
刑事部分,法院依通姦罪判呂女4個月,宣告緩刑2個月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簡易庭認定呂女侵權,判決賠償撫慰金40萬元;呂女不服,提起上訴,台北地院合議庭判決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
上一篇
】 【
返回法律常識
】 【
下一篇
】
版權所有 © 女子徵信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