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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1/03/25【張芳榮、陳建緯/台北報導】 一名詐欺通緝犯逃亡期間一路騙騙騙,他在北市五分埔服飾店當送貨員,竊取成衣出貨給客戶,再拐騙客戶將貨款存進人頭帳戶中飽私囊,兩年來得手近五百萬元,東窗事發寫悔過書時,為騙老闆還串通友人假扮父親當保人;警方並查出男子偽裝小開,平日租雙B名車代步,還同時劈腿三名女友。 警方調查,通緝犯黃敏聰(三十五歲)綽號「阿信」,原在高雄市一家地下期貨公司擔任操盤手,但因虧空公款數百萬元,遭投資人控告詐欺,二○○六年底,他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從高雄逃到台北,卻仍是騙個不停,還外加竊取公司財物,昨訊後將他依竊盜罪嫌送辦。 私接單貨款入囊中 警方指出,黃嫌兩年前到五分埔一家服飾店應徵送貨員,月薪三萬多元,還得花一萬五千元租套房居住,卻又改不了出手闊綽、愛買名牌、把妹的毛病,因此把腦筋轉到生意興隆的老闆身上,開始偷拿店裡的服飾做起無本生意。 警方說,黃嫌趁幫老闆接客戶下單電話機會,先竊取客戶所需的服飾再混入運送的貨裡,送交客戶時,便謊稱友人是幕後老闆,要客戶將貨款直接匯入他提供的人頭帳戶中,黃嫌見老闆並未發現,一再故伎重施。 老闆:養鼠咬布袋 但因黃嫌行竊數量日多,上個月老闆察覺有異,經盤點並向客戶求證後,持相關單據向黃嫌質問,黃嫌自知犯行露餡,又怕報警後通緝犯身分被揭發,遂自願寫下悔過自白書,並簽下兩百多萬元的商業本票,允諾會請家人代為償還,事後則請友人佯裝黃父作保,向老闆承諾會還錢。 警方表示,老闆為求謹慎,打電話到黃嫌老家求證,才知黃嫌五年前就已離家,期間不曾與家人聯繫,老闆察覺又被騙,氣得向警方報案,才查出兩年多來,共被黃嫌A走四百九十七萬餘元的貨物。老闆氣憤地說,平時看他工作努力認真,年前還給他十五萬元年終獎金,不料卻是「養老鼠咬布袋」。 三女友聞訊拒探視 警方說,黃嫌被逮後,一直哀求警方通知他在台中的女友前來探視,但女友得知小開男友原來是個騙子,直接表態不願北上,孰料黃嫌竟又給了警方兩個電話號碼,說是第二及第三名女友的電話,警方代為轉告,但兩女聽到黃嫌是詐欺通緝犯,否認彼此為男女朋友,還急著撇清和他的關係,讓黃嫌落寞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