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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2011/03/07 謝莉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7)日參加「全國婦女國是會議」時主張,在夫妻離婚時的財產分配項目中,應該納入退休金或年金等財產,依比例算清楚,她已指示勞保局的精算師試算研究評估可行的方案。 王如玄今天是在參加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就業、經濟與福利」分組討論時,做了以上表示。王如玄認為,長期在職場工作的男性享有勞保年金和退休金,但相較於全職家庭主婦,能夠保障的只有國民年金,因此,她才會做此主張。 舉例來說,結婚10年的配偶要訴請離婚,但有工作一方需要20年後才能退休,這筆退休金應該如何分配?類似這種勞工退休金的財產分配機制就應該建立。 王如玄說,目前民法中已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相關法條,相關單位可考量朝此方向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