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CN)一張尋人啟事引來敲詐案犯 嫌疑人被判一年半 ed
徵信社
‧ (CN)一張尋人啟事引來敲詐案犯 嫌疑人被判一年半 ed

北京頻道 2008-03-03 稿件來源:北京晚報



23歲的河南人譚某在網吧門口看到了一則尋人啟事,就向對方敲詐10萬元。記者今天獲悉,豐臺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譚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2007年11月6日早上9點多,譚某來到豐臺區某網吧上網,無意中瞥見網吧門口貼了張尋人啟事,要尋找10月25日在該網吧走失的少年小傑(化名)。譚某想到自己現在既沒有工作,也沒有錢,就想利用這個機會向小傑的父母敲詐些錢來花。譚某先買了張IC卡,用公用電話給小傑的母親打電話,謊稱自己是小傑的朋友,以此打聽出小傑還沒有回家。之後,譚某又打電話給小傑的父親姚先生,謊稱自己所在的團夥關押了小傑,要換走小傑的腎,並表示自己可以救出小傑,但要10萬元,後雙方商定先交定金3萬元。小傑走失不久,姚先生就報過警,譚某給其打電話後,姚先生立即向公安機關反映了情況。經過一番部署,民警在譚某取錢時將其當場抓獲。



庭審過程中,譚某對檢方的指控沒有提出異議,其辯護人認為譚某是犯罪未遂,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且是初犯,請求法庭對譚某減輕處罰。



法院審理後認為,譚某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處罰。判決後,譚某表示不上訴。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