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跨海打離婚官司 手續繁雜
徵信社
‧ 跨海打離婚官司 手續繁雜

自由時報 2010/12/01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與外籍配偶打離婚官司,若對方在台灣,且官司也是在台灣法院進行,程序則與本國籍配偶一樣,只要舉證雙方婚姻有破綻、婚姻難以維持,且可歸責於對方,獲判勝訴的機率即很高,但要等判決確定,等個兩三年是常有的事。

但若配偶居住在國外或是在外國進行,因訴訟文件要翻譯、駐外單位認證,加上隔海訴訟,要等判決確定,恐得費相當時日。

將來即便獲外國法院判准離婚,要正式結束婚姻,還得拿國外法院的確定判決翻譯成中文後,再由台灣駐外單位認證,再拿回台灣,由我國法院認可後,才能正式在台灣發生法律效力,勝訴者才可向戶政單位辦理離婚。

跨海打離婚官司,若外國法院要求當事人提出證據,在台灣的配偶所提出的通聯記錄、相關文件證據,在送到外國法院前,也要先經該國駐台單位認證,手續繁雜。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