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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蘋果 2010/12/02 台北一名61歲龔姓男子,今年3月下旬透過徵信社人員,逮到妻子和黃姓鄰居在河濱公園停車場搞車震,當場氣得衝上前抓姦,還拉扯妻子褲子不讓她穿,為讓徵信社人員拍照取證,但卻扯破妻子褲子,氣得妻子控告他毀損、妨害自由。龔妻則被控妨礙家庭被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龔男則被判罰金7千元,緩刑2年。 根據媒體報導,當天黃男和龔妻在河濱公園停車場大玩車震,被龔男和徵信社人員當場逮個正著,龔男強扯妻子褲子,讓徵信社人員拍照取證,才扯破妻子褲子。法院考量龔男的犯罪動機是為了證實妻子有違反婚姻純潔義務的事實,且尚有86歲高齡老父親要撫養,因此輕判緩刑,但須繳納罰金7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