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台商拋家棄子 元配訴離判准
徵信社
‧ 台商拋家棄子 元配訴離判准

中國時報 2010/11/01【蕭承訓/台北報導】

王姓台商廿多年前到大陸廣東經商,外遇生子後,即對元配家庭不聞不問,期間兩人雖曾簽定離婚協議書,但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前,王又打了退堂鼓,元配隱忍至今,決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判准,結束兩人卅四年婚姻關係。

王姓台商婚後育有兩名子女,與妻子感情尚屬融洽,但民國七十七年間,王為拓展業務,到大陸廣東經商,卻和大陸女子外遇生子,元配雖獲知此事,為避免子女受到家庭破碎影響,決隱忍不發,獨力扶養子女長大。

直到八十四年,王因經商失敗回台,兩人雖同住屋簷下,但形同陌路。王還按月將薪水寄到大陸給二奶,其餘薪資則花在聲色場所,九十年間王某再赴大陸,期間曾拿了五、六十萬元回家,但從九十八年初迄今,音訊全無,行蹤不明。法院調查期間,曾傳喚王某的兒女作證,兩人表示,學費及生活費用都是靠自己打工或是辦理助學貸款及母親支付,兩人均有一、兩年沒看過父親;而法院也查出,王從去年底出境後,就沒有入境記錄。

法院依元配所述,認為王長期以經商為由常駐大陸,期間鮮少返家,或分擔家庭生活及子女教育費用,加上迄今行蹤不明,已屬惡意遺棄,遂判決離婚。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