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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10/24〔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 「親愛的,我今天很煩,哥哥。如果有你在,我會緊緊的抱著你,有好多話想跟你講…愛你」。台北縣林姓男子發現越南籍妻子常與陌生男子通電話,講話方式也曖昧不清,查看妻子手機後,發現多封曖昧簡訊,他無法容忍妻子精神出軌,向板橋地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林妻在婚姻期間與其他男子往來,逾越一般單純友誼關係,違反婚姻忠實義務行為,判准兩人離婚。 林妻向法官說,因為她上大夜班,她的同事有時會請她幫忙買東西,丈夫在旁聽到,懷疑是男生撥打;至於簡訊內容,有的是她發送,有的是她同事借用手機發給她先生,她強調「越南都有借別人手機來打的習慣」。 法官審理認為,觀看簡訊內容顯露男女間親密、曖昧的關係,可見林妻與該人超越一般朋友正常往來、噓寒問暖的關係,已超越配偶可忍受的程度,因此判決兩人離婚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