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錄音告夫偷情 妨害秘密不起訴
徵信社
‧ 錄音告夫偷情 妨害秘密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北縣報導】 2010.10.22

台北縣梁姓婦人懷疑邱姓丈夫出軌,在臥室的衣櫃中放了錄音筆,果然錄到丈夫帶情婦回家嘿咻的呻吟聲,因此控告雙方妨害家庭,梁婦的丈夫否認和情婦發生性關係,辯稱是在看A片,反控梁婦妨害秘密。但檢方認為梁婦是為了蒐集丈夫偷情事證而錄音,並非無故,因此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梁姓婦人(42歲)懷疑邱姓丈夫(45歲)婚外情,且趁她不在家時,把情婦李姓女子帶回住處發生性關係。去年十月間,梁婦暗中將錄音筆放在臥室內的衣櫃。

梁婦佯裝外出,丈夫果然引情婦入室,錄音筆錄下雙方發生性關係時的呻吟聲,梁婦拿著錄音筆,控告丈夫和李女妨害家庭。

梁婦丈夫也卻反控太太妨害秘密,並否認和李女發生性關係,辯稱當時是邊聊天邊看A片,太太錄到的呻吟聲是A片中男女主角發出,並非他和李女的聲音,他太太偷錄音的行為已構成妨害秘密。

檢方認為,刑法上妨害秘密罪的構成要件,是「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或談話等」,梁婦是為了蒐集控告丈夫偷情證據,保全訴訟的權利而錄音,並非「無故」,因此處分不起訴。而梁婦控告丈夫和李姓情婦妨害家庭部分,檢方偵查中。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