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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2010/10/07 一名家住台北縣三重的陳先生,今天找上民進黨立委黃偉哲陳情並召開記者會,指控他的大陸籍配偶王姓女子多次在法律服務基金會的幫忙下,誣告夫家親戚多達十四次,更有多人因此留下傷害前科,王姓女子並設下200萬及帶走小孩的離婚條件,讓陳先生想離婚離不成,因此批評法服會是在浪費司法資源。司法院行政廳則表示,法服會在接扶助案時都有審查。(程平報導) 陳先生指控,他的王姓大陸配偶,嫁進門後不但不做家事,侍奉婆婆,甚至動手毆打丈夫、婆婆及大姑,卻謊稱遭到他們家暴,王姓女子並在法服會的幫助下,六年來告了夫家上下共十四次,陳先生並說,自己原本一生清白,卻因為過去聽信法服會律師認罪和解的建議,留下前科,讓他現在就算想離婚,也必須要先答應王姓女子的多項要求。 對於陳先生的批評,司法院行政廳黃麒倫副廳長表示,法服會在接扶助案時都有審查,一定不能明顯沒有理由,因此並非王姓女子的申請案,都有獲得許可。 另一方面,陳先生也指控,他的妻子曾經教兒子要去推阿嬤,內政部兒童局主任秘書陳坤皇則表示,如果有父母要求兒少做出不當行為,可以依照兒少法做出處罰,必要時,更可以對案件中的兒少進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