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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10/02〔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 目睹暴力的兒童經常是家庭暴力案件下的隱形受害者,根據善牧基金會統計,目睹暴力兒長期處於恐懼威脅下,高達9成曾有過輕生念頭,更有2成會以自殘方式抒發壓力,需提早關注,避免暴力循環。 「為什麼『那個人』不趕快死一死,我們家就天下太平了﹗」「大強」的爸爸因為不願意離婚,每次都威脅要引爆瓦斯自殺,還曾直接把瓦斯桶抱到客廳,揚言同歸於盡;他害怕爸爸又來找他和媽媽,睡覺時都要在床頭放一把小刀,且不經意把恐懼轉換成憤怒情緒。 小三的「美美」對於爸媽爭吵,不知道能做些什麼,她向社工員說「發生暴力都是我的錯,是老天在處罰我;我好想去天堂,因為這樣才可以解脫!」 台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託善牧基金會辦理「小羊之家」,輔導目睹暴力兒創傷心理重建,3年來陪伴289名目睹暴力兒走過傷痛,當中最小的只有2歲。 善牧基金會兒童專業督導兼德幼之家主任楊雅華說,目睹家暴帶來的心理陰影具隱性且長期的影響,高達9成的孩子曾有過輕生念頭,認為註定「一輩子無法擁有幸福」,甚至2成的孩子在無法承受壓力下,選擇以用頭撞牆、打自己、或是拿美工刀自殘方式來釋放壓力。 家暴防治中心秘書王惠宜建議,對這樣的孩子「輕聲細語」是最基本的動作,並提供適當的情緒抒發管道,教導他們如何面對暴力、如何求助,澄清錯誤的暴力認知,同時告知他們,並非是唯一阻止暴力的責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