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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07/08/28 記者:吳進昌/中縣報導 台中縣一名潘姓男子與女友同居,生下一子,但潘男竟性侵女友與前夫所生的十三歲簡姓女兒,因而入獄服刑;沒想到潘男出獄後,又與簡女藕斷絲連,兩人同居甚至懷孕,少女聲稱深愛潘男,母女變成「情敵」,連社工也覺得難以理解。這起不倫事件,在簡女母親報警後曝光,簡母表示,自己遇人不淑還殃及女兒,一定要討回公道。受害的簡女今年才十六歲,國中畢業後未繼續升學;民國八十七年間,當時七歲,即被母親帶著與潘姓男子同居。三年後,簡母為潘男生下一名男嬰,但兩人一直未正式結婚,隨著孩子開銷增加,簡母平日忙著工作貼補家用,九十三年已發育不錯的簡女,因單獨在家,被潘某酒後性侵得逞。少女同情「爸爸」 發生畸戀簡母知道後怒不可遏,堅持對潘男提告,潘男因觸犯妨害性自主罪,遭法院判刑三年二個月徒刑,今年二月間才獲得假釋。獲悉同居人出獄,簡母因幼子監護權等問題未處理,又帶子女主動找潘,一家人又住在一起。潘男與簡母同居期間,兩人感情不睦,時常吵架,脾氣不好的媽媽常常辱罵潘男,加上做粗工的潘男仍拿錢回來養家,簡女看在眼裡,反而對這位「爸爸」心生同情與好感,兩人暗中往來,並發生多次性關係,潘男每天還提供一、二百元給簡女做生活費。直到今年四月,簡母受不了與潘男共同生活,又帶著子女離開,另外租屋。六月簡女突然離家,主動投靠潘一起同居,媽媽曾多次前往未找到人,直到本月廿六日發現女兒在潘某住處,才報警尋獲,並從女兒口中得知,已懷了潘的骨肉四個多月,讓簡母難以置信、氣憤不已。離家共築愛巢 簡母怒控性侵潘男對警方說,簡女很貼心,跟她媽媽都不一樣,「我跟她媽媽又沒有婚姻關係,為什麼我們倆不能在一起?不能有男女關係?」但由於被害人未成年,加上媽媽堅持控告潘男性侵女兒,這起母女為「男友」翻臉的不倫事件才曝光。台中縣府社會局表示,簡姓少女懷孕四月,已錯失墮胎時機,未來將輔導被害人順利生產,必要時,也將協助小孩出養。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潘姓男子九十三年性侵同居人的女兒,當時縣府社工曾介入輔導。九十四年簡母帶著子女返回彰化,縣府依法將輔導相關資料移交彰化縣政府接手。今年二月潘姓男子出獄,簡母帶子女前往相聚,因口角又離開,未料卻演變成女兒同情潘姓男子,並發展出同居、懷孕令人震驚的不倫行為。她說,這全是社會價值觀扭曲、錯亂造成,也顯示這三年來的輔導計畫徹底失敗。王秀燕表示,當初社工不斷針對簡女進行心理輔導,但由於沒有法律強制性,加上在學期間,被害人不願意配合,根本使不上力。如今錯誤已經鑄成,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和母親相處不是很和諧,社工單位將進一步瞭解簡女是否願意和母親繼續同住,也將提供經濟、法律和心理輔導等協助,必要時,可安排到未婚媽媽之家待產。王秀燕說,被害人懷孕四個多月已錯失做人工流產,日後小孩生下來,因她本身未成年,無力提供子女照顧和撫養,依規定,只要監護人母親同意,縣府可以協助將小孩出養,解決未來養護等棘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