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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09/23〔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 新竹縣57歲張姓婦人忍耐丈夫家暴長達6年,丈夫常酒後對她毆打,去年底又發現丈夫還帶外遇的女人回家睡覺,憤而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官認為丈夫家暴屬實,准許雙方離婚。 酒後動手 搞婚外情 張姓婦人向法院控訴說,93年起丈夫經常酒後對她拳打腳踢,如果她反抗,丈夫就恐嚇要對她娘家不利,所以6年來都一直忍耐。 施暴6年 法官判離 去年11月間,丈夫進一步帶著女人回家睡覺,她打電話報警,不料丈夫恐嚇她,若事情鬧大就要把她斷手斷腳,遂向法院聲請家暴令獲准。 法官傳喚張姓婦人的丈夫未到,但依原告去年聲請的家暴令中,她丈夫當時坦承酒後打她,認定婦人所述屬實,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