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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 2010/09/15 假離婚再娶,前妻跟二老婆,到底兩段婚姻,哪一段婚姻有效呢?一名消防員為了請調到台北市,和元配協議辦假離婚,製造出單親父親撫養子女的身分請調,沒想到元配要求再婚時,才發現老公已經再娶,因第一段離婚有瑕疵,第二段婚姻,老婆不知情,法官判決,兩段婚姻都合法。 被元配指控為求請調,辦理假離婚的,就是這位在大湖消防分隊任職的消防員許凱展,事件曝光後,他臨時向長官請假躲避媒體。 許凱展原本在台北縣任職,因為想回台北市老家附近就近上班,和元配想到辦理假離婚,製造單親父親撫養幼年子女的身分申請特困請調。 95年離婚後,許凱展順利調回北市,元配要求重新結婚時,才發現丈夫早就跟韓姓女復建師結婚生子,這下子兩段婚姻曝了光,還爆出了「真請調,假離婚」的內情,但許凱展透過長官表示,是元配對母親不敬,夫妻又常吵架才會辦離婚,絕對不是假離婚。 基隆家事法庭判決,認為許凱展跟元配的離婚文件有瑕疵,因此判決離婚無效,但第二段婚姻,因為韓女是不知情的第三者,因此也屬合法婚姻兩段婚姻在法律上都有效,許凱展可能逃不掉,被元配控訴通姦,或是被檢方起訴重婚罪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