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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8.22 許怡雯/板橋報導 家暴是排名第一的家庭問題,但台灣婦女受到傳統觀念影響,始終選擇忍耐,站在第一線的警察,看不下去大聲呼籲:「忍耐不是解決家暴最佳方法!」 身為第一線員警,除了犯罪事件外,最常碰到是家暴,不少婦女哭哭啼啼的來報案,卻在最後一秒鐘退縮。 員警統計,忍受家暴的原因,最多是為了小孩,第二是經濟問題,認為自己養不活自己,所以,只得依賴老公,第三則是好面子,不甘忍受失婚的名聲。 員警碰過最扯的,竟然是為了對方的「性能力」,員警說,處理過的案子中,男方動手打人,令旁人看不過去,報警處理,女方真的傷的很嚴重,但始終不提告,最後才說,老公有「不可擋的魅力」,聽得旁人直搖頭。 警方說,忍耐不是解決家暴的最佳方法,甚至可能是害死自己,害死小孩的主因,所以,報警聲請保護令,或離婚離開這個男人,才是最佳解決方式,不要受傳統約束,不要擔心小孩扶養權,法院自會判斷,何者才是對小孩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