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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0.08.31 桃園縣張姓男子名下沒有資產,卻偽造哥哥的讓渡書,欺騙未婚妻和準岳母自己有房有地、未來可以給妻子幸福,還向岳母借錢購屋,結果婚後卻露出原形,吃上偽造文書官司,和丈母娘及妻子鬧翻,婚姻瀕臨破裂。 桃園地檢署調查,在電子工廠當倉儲管理員的張姓男子(29歲),沒有資產,3年前追求郭姓女子,論及婚嫁時,女方母親問他「有什麼能力保證女兒幸福」,他騙稱在中部有房有地,私下影印哥哥名下的房地契,還偽簽哥哥把房地給他的讓渡書,騙未婚妻和準岳母在中部有600坪土地和房子,向丈母娘保證「會給妻子幸福」,如願娶得美嬌娘和向丈母娘借得200多萬元在桃園購屋。 婚後丈母娘多次向他催討借款,他都推說房地還沒處理掉、沒錢還,後來被逼急了,他又冒哥哥名義簽200多萬元本票還債,但到期未兌現,丈母娘去年間氣得持本票查扣他哥哥的薪水,被蒙在鼓裡的哥哥才知被弟弟出賣,氣得告弟弟偽造文書。 桃園地檢署偵辦時,張姓男子承認沒錢,為了娶妻才打腫臉充胖子,如今被發現,和妻子、岳母鬧翻,結婚3年婚姻瀕臨破裂,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