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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不讓「淫婦」穿褲子 正宮抓姦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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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讓「淫婦」穿褲子 正宮抓姦反被起訴

NOW news 2010/07/2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是老婆得寸進尺,還是淫婦做賊的喊抓賊?台北市35歲的黃姓女子因不滿丈夫與張姓女子通姦,涉嫌闖入張女住處,還為了蒐證不讓張女穿褲子。對此,台北地檢署今(28)天依強制罪與無故侵入住宅罪嫌將黃女起訴。

黃女懷疑丈夫與張女這對「姦夫淫婦」趁她不在時「亂來」,去年5月22日深夜帶著徵信社的5名員工,前往張女位於台北縣新店市寶興路租屋處想來個「捉姦在床」。

眾人抵達張女住處時,擅自撬開門鎖,侵入住宅房間內,就開始對著全裸的黃女丈夫與下半身赤裸的張女「狂拍」,期間黃女還搶走張女正在穿的褲子,打算繼續拍照、蒐集更完善的證據。

因此,張女也不甘示弱地向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報案,指控黃女「妨害自己穿褲子的權利」。對此,檢方偵訊雙方之後,認為案情屬實、證據明確,依強制罪及無故侵入住宅罪嫌將黃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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