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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泡妞不養家 外籍夫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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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妞不養家 外籍夫判離婚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06.13

陳姓女子與一名以色列男子閃電結婚,婚後老公自稱是藝術家,須培養靈感創作,不肯工作養家,還流連酒吧泡妹,陳女氣得提起離婚訴訟;陳夫辯駁泡的是同性戀,不會影響婚姻。台北地方法院判准離婚。

陳女的丈夫解釋,外國人本來就喜歡到酒吧聊天,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與他舌吻的女子其實是個同性戀,並不是女友,不會影響婚姻。

陳女感嘆異國婚姻難為,雙方的價值觀差異太大。她向法院指出,婚後不久,丈夫因與前女友經營的珠寶生意失敗,就沒有收入,丈夫自認很有藝術天賦,須要靈感,她以中國婦女觀念,全力支持丈夫專心藝術創作,一肩挑起家計。

但沒想到,外籍丈夫好吃懶作,整天看DVD或好睡不起,不願工作,她只好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這名在台10多年的外籍女婿則不以為然,他指出,藝術家的收入本來就不穩定,家中所有的畫飾設計都是他一手打造,他也曾介紹許多外籍外交官、商人給陳女,協助陳女找到收入不錯的工作。

法院認為,雙方已分居多年,外籍丈夫雖然辯稱與他舌吻共遊的女子是同性戀,但對已婚者而言,這些舉措難免令人有曖昧聯想,形成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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