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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2010/06/01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日電)台東市田姓男子因家暴遭法官命令遷離住家,竟在外和妻子的親戚另築愛巢,兩人辯稱「沒睡在一起」,但檢察官發現床上有2個枕頭,認定關係親密,將兩人依通姦罪起訴。 55歲的田姓男子因家暴,從民國96年4月起受民事通常保護令命令遷離住家,先是獨自在外居住,去年3月8日,妻子發現丈夫和陳姓遠親同居,報警抓姦。 田姓男子辯稱,陳女沒有房子住,又是妻子的親戚,於是答應讓她住在一起,才住了2天,陳女睡床上,他睡地板,兩人沒有睡在一起。 陳女則說,她和田妻是親戚,幾十年的姐妹情,她沒有妨害家庭,因為母親要看病,所以借住田姓男子家,已經住了1個月。 由於田男和陳女說詞差很大,男的說2天,女的說1個月,顯然矛盾;再者,床上有2個枕頭,床下沒枕頭,且僅有1條棉被,兩人的內衣褲放在一起。 檢察官認定兩人關係親密,已有通姦事實,因此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