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離婚後財產要均分
徵信社
‧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離婚後財產要均分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06.01

孫志浩要求賈靜雯依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給他四千六百萬元。依照民法規定,如果夫妻沒有訂立夫妻財產制的契約,就適用法定財產制,一旦雙方離婚,法定財產制的原因消滅,雙方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債務之後,如果還有剩餘,差額應該平均分配。

如果孫志浩財產比賈靜雯財產還多,賈靜雯也可向孫志浩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反之,如賈靜雯的財產扣除債務後,比孫志浩還多,孫志浩也可以向賈靜雯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