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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news 2009/08/2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朴子醫院黃姓護士與先前同院的劉姓醫師發生婚外情,劉妻控告黃女妨害家庭,原本黃女簽下和解同意書,承諾不會和醫師往來,否則願意賠償兩百萬元。沒想到她卻「凍未條」持續跟劉姓醫生聯絡,憤怒的劉妻提出違約告訴,法院昨(25)日判決黃女應該賠償50萬元。 劉姓醫師目前在嘉義縣自己開業,只是他先前擔任署立朴子醫院的門診主任時和黃姓護士有染。劉妻於是控告黃女妨害家庭,黃女為了換得劉妻撤銷告訴,在去年1月24日簽下和解切結書,承諾和劉姓醫生無條件分手,如果再犯,願意賠償劉妻兩百萬元,並負刑事民事法律追溯責任。 不過劉妻去年4、5月間又發現黃女和丈夫繼續有聯繫,於是對黃女提出違約賠償告訴。法官查出,簡訊和通話都是從黃女的手機發出,又查到黃女在去年3月29日立下一份同意書。法官從種種事證研判,黃女違約的行為已經十分明顯,依契約應該賠償兩百萬元,然而因為劉妻只對黃女求償50萬元,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