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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09/08/21 〔記者何瑞玲、姚岳宏、魏怡嘉/台北報導〕在台北市執業的74歲泌尿科蔡姓老醫生,透過婚友社結識49歲潘女,兩人約會「雲雨」後,老醫生以執業40多年經驗認定潘女陰道灼熱應有性病,向婚友社投訴,潘女獲悉要求道歉,否則將到診所開記者會,老醫生則反控恐嚇,檢方調查時,老醫生自知理虧,當庭道歉及打電話給婚友社澄清,最後賠償3萬元和解撤告。 向婚友社介紹人投訴 蔡某委託友人表示,雙方已經和解,他不想多說什麼,以免再生事端;不過他曾私下向友人抱怨,他是出於好意提醒婚友社的介紹人,並沒有故意散佈,介紹人不應該去跟當事人說,釀成如此大的風波。 蔡姓老醫生今年1月透過婚友社介紹,與住在台北縣的潘女交往,同月底相偕出遊陽明山、金山,並在溫泉會館發生性行為。 74歲醫生還告女恐嚇 事畢後,老醫生認為潘女的陰道灼熱,他根據自己的執業經驗認定潘女應有性病,聯繫婚友社斥責「怎麼介紹一個有性病的給我」;潘女從婚友社轉告得知,相當生氣,認為老醫生惡意中傷、誹謗名譽,4月7日及14日分別寄2封存證信函,要求老醫生出面和解,否則將提告並到診所前開記者會。 自知理虧 賠3萬和解 老醫生接到存證信函,反而狀告潘女涉嫌恐嚇,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傳喚雙方到庭,老醫生自信滿滿陳述「依我執業40多年的經驗,陰道灼熱就是患有陰道炎」。 檢方告知有無患病,應該經過醫療院所診斷,就算是患病也屬病人隱私,不得揭露,老醫生聽完後自知理虧,當庭打電話給婚友社澄清,並且同意賠3萬元與潘女和解。檢方昨天將潘女被控恐嚇案偵結不起訴。 針對此案例,中山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謝卿宏表示,體內的溫度本來就會比皮膚表面高,所以陰道內的溫度會高於皮膚表面,也會高於「小弟弟」的溫度,溫度感受是很主觀的,學理上也沒有根據,很難據此說對方有什麼問題。 謝卿宏說,婦女感染性病,大多是自己感覺到自己溫度高,別人大概是感受不到的。 臨床上,陰道滴蟲、披衣菌或是黴菌感染等婦女性病,病患比較會刺激、痛、癢,部分病患會自我感受到陰道灼熱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