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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08/04【蕭博文/台北報導】 「好難受!隨便就被人喇舌!」一名母親尋找蹺家國中女兒下落,意外在女兒部落格發現女兒遭人性侵情節。檢察官調查發現,被害少女翹家時結識張姓男子,當天晚上就被帶往賓館性侵,期間張某還找來少女同學予以猥褻。檢察官三日將這名企圖一箭雙鵰的惡狼,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調查指出,卅四歲的張姓男子,四月間行經北縣汐止市原興廣場時,發現被害少女與友人正在玩投籃機。張某見兩人年幼可欺,便主動幫少女付錢,藉故與少女攀談認識。 張某在言談間發現少女蹺家無處可去,便心生歹念,帶著少女投宿北市某旅社,一進門即對少女上下其手。少女雖感到恐懼卻無力脫身,便打電話向同學求救,要求同學到旅社陪她,張某見有機可趁,乾脆開車將被害少女同學接到旅社。 張某將少女同學接回旅社後,不僅強逼兩名少女喝酒,還同時對兩人上下其手。兩名少女極力掙脫躲進廁所,卻又被張某強拉回床上,被害少女因而遭張某性侵得逞,至於她的同學則因酒醉不支睡著,幸而未遭性侵。 被害少女遭性侵後仍未返家,卻在部落格提到自己遭人性侵一事,表示「好難受!隨便就被人喇舌!」且遭性侵一事也在校園間傳開,被害少女卻因害怕被同學恥笑為「破女」,遲遲不敢報案,還因身心受創割腕自殘。 被害少女母親見愛女離家多日音訊全無,向同學打聽也沒下文。不過她發現女兒離家期間仍定時更新部落格,但文章多數遭加密,經成功破解密碼後赫然發現女兒遭性侵,趕忙向警方報案。 張姓男子到案後否認性侵、猥褻少女,但檢察官以兩名少女證詞相符,且部落格文章及割腕照片足證少女遭性侵後情緒不穩,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