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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女情報員 致命吸引力 三角戀情難解 誘殺男友了結 羅女判處無期徒刑 夫離子散 悔恨已晚 警員妻子羅美雲深陷三角戀情,冒充女情報員周旋電子公司副理陳人誠與丈夫之間,因無法擺脫感情糾葛,設局誘殺陳人誠。桃園地方法院 十日審結,認定羅女殺人手法兇殘,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羅美雲殺人手法兇殘,還故弄玄虛,誤導檢警為擄人勒贖撕票案,蒞庭檢案官當庭求處死刑。法官逆向思維,認透過執刑想像及感受恐懼, 對受刑人是更為嚴苛處罰,因此沒有判處極刑。昨天上午僅羅美雲〈三十四歲〉一人被提押出庭,陳人誠家屬沒有到庭聆聽判決,當法官宣判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時,羅女激動的淚流滿面,向法官下跪表示感謝,法官諭知法警立即還押。 羅女八十一年間結識楊梅鎮均寶電子公思副理陳人誠,陳人誠展開熱烈追求。期間羅女另結交廖姓警員,兩個男人對她都死心塌地,羅女成 為「劈腿族」。 八十四年間羅女為躲避陳人誠猛烈追求,佯稱赴美求學被陳人誠識破。羅女再佯稱係國安局派駐美國情報員,基於國家機密必須化名行事, 取名「張奕文」。 多年來陳人誠為協助羅女,甚至匯款一百多萬元給羅女。但羅女八十六年間即與廖姓警員結婚,八十七年產下一子。 陳人誠查知後,仍對羅女一往情深,要求羅女與丈夫離婚,兩人因而長口角爭執。羅女與陳人誠溝通無效,萌生殺人念頭解決三角戀情。 羅女誘殺手法駭人,八十九年十月廿五日,先預購五十粒安眠藥、塑膠篷布等工具,再租車約出陳人誠,談判不成後將磨成粉狀的安眠藥加 入漢堡及飲料中,等陳人誠迷昏後綑綁、割喉,再載至圓墩坡池塘棄屍。 羅女犯案後企圖誤導檢警為擄人勒贖撕票案,被檢警識破,且查明全案羅女一人所為,其丈夫廖姓警員並不知情。廖員事後已向法院訴請離 婚,民庭仍審理中。 法院開庭審理時,陳人誠雙親請求法官依「一命抵一命」論處。羅美雲則數度哭倒法庭,辯稱不是有意要殺死陳人誠。 由於羅女犯案過程迥異常情,庭訊中常有驚人舉措,辯護律師力爭羅女精神有問題。法院送請醫院鑑定,羅女雖有憂鬱情緒,精神尚屬正常 ,反而質疑羅女有詐病之嫌。 合議庭認定羅女在醫師鑑定時,有希望表現出有精神症狀意圖,符合「詐病」診斷,推定殺人時沒有達到精神耗弱程度,不符合減刑要件, 但審酌殺人動機,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