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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09/06/05 歌手潘越雲(阿潘)去年8月在淡水租屋處與外遇男子黃啟洲同居,被丈夫黃光全報警捉姦在床,當場拍下她與情夫裸照,她事後出庭泣訴婚姻不幸福、被丈夫長期家暴,但士林地檢署仍依通姦罪將她起訴,將來若被定罪,得面臨1年以下徒刑。對此她經紀人張曼芸說:「一切聽從律師安排。」 51歲的阿潘以《天天天藍》、《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等歌曲走紅,她與畫家丈夫黃光全結婚10年,育有1女「璽兒」,去年初,她與丈夫因長年經濟分擔不均、感情失和而協議分居,黃光全不甘心找人調查,發現妻子竟與合夥開餐廳的黃啟洲同居。檢察官認定,去年8月25日深夜,黃光全找警察捉姦,當房門被打開時,她與情夫全裸相擁正準備入睡,她被黃光全拍下背部全裸照8張,黃因此怒告兩人通姦罪。 阿潘出庭時坦承分居後就與情夫交往,但只承認被捉姦那次有性行為。她紅著眼告訴檢察官,丈夫長期沒工作,家中開銷都靠她支付,夫妻早已貌合神離,丈夫吃定她是公眾人物,捉姦後要求鉅額賠償,她雖然多次提出和解金額,但丈夫一直不理她。她拜託檢察官別讓媒體知道被捉姦一事,還請求在清晨開庭,以躲避媒體採訪。黃光全一度頻上節目反駁,家庭鬧劇一發不可收拾。報導:丁牧群、彭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