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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
‧ 離婚案開庭前 殺妻再自殺

自由時報 2009/05/22
〔記者蘇福男/高縣報導〕家暴夫殺妻、畏罪跳港自殺,不幸的是,被害人保護令早已生效,卻因公文傳送,警方來不及宣達,悲劇就已發生!

要不到錢 家暴夫揮刀

警方調查,53歲曾姓男子有長期家暴紀錄,20日深夜10時許,曾某向在高雄縣梓官鄉蚵仔寮漁港旁開設檳榔攤的曾妻(51歲)伸手要錢未果,又不滿妻子要求離婚,就在離婚案開庭前夕,涉嫌持刀殺害妻子,隨後沿蚵仔寮漁港岸邊跑了約20公尺後,畏罪跳海自殺,沿路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

保護令生效 還沒送達

梓官消防隊趕抵發現,曾婦下顎和左胸口都有刀傷,大量失血已無生命跡象,曾某則不見蹤影,警方順著沿途血跡,研判曾某落海,昨天消防隊將曾某屍體打撈上岸。

依高縣社會處的紀錄,4年前即介入曾婦家暴案,曾某有工作時,夫妻關係較沒問題,每當他失業,就常酗酒、上網咖,向老婆要錢,要不到就拳打腳踢。

社會處表示,曾妻上月又遭丈夫家暴,社工員協助聲請一般通常保護令,並建議曾妻避開丈夫,當時曾妻認為多年來都沒事,應該不會有問題,社工員尊重其決定,未料還是發生憾事。

而法院核發的保護令5月12日即已生效,卻因公文傳送關係,派出所案發前還未收到保護令核准公文,警方無法前往住處宣達,令人遺憾。

曾表示會簽字再輕生

被害人家屬告訴警方,曾嫌行兇前一天曾向長子表示,會與母親簽字離婚並輕生,前晚案發後,長子在父親房間找到一封遺書,內容並未透露殺害媽媽原委,只交代個人漁保、保險金和一切物件,全部給予長子、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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