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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2009/05/21 藝人王靜瑩去年11月,帶兒子小蝦米離家出走,接著和先生陳威陶,展開監護權大戰,法官後來裁定兩人共同擁有監護權,輪流照顧小孩一個星期,但陳威陶日前又告王靜瑩略誘子女脫離家庭,王靜瑩上午出庭時,對陳威陶似乎很不諒解。 穿著淺色洋裝,瘦了一大圈的王靜瑩幾乎素顏出現在台北地檢署,跟先生陳威陶的離婚官司還沒結束,現在又被告,感到莫名其妙。 記者:「聽到這個罪名會不會覺得很意外?」藝人王靜瑩:「對啊對啊,我還打電話去分局問,什麼是略誘?略誘誰啊?略誘什麼呢?因為我也沒有聽過父母可以略誘子女。」 陳威陶控告王靜瑩涉嫌違反刑法第241條略誘罪嫌,似乎有意爭奪兒子所有的監護權,王靜瑩強調,去年底夫妻就因為監護權的官司鬧上法院,當時法官裁定兩人共同擁有監護權,輪流照顧兒子小蝦米一個星期,不知道為何陳威陶想翻盤。 王靜瑩:「我其實很晚才知道被告,(和陳威陶)也沒有什麼好討論的,我就是配合偵查,當然很希望雙方可以達成共識,就是現在小朋友,法院也做了暫時的裁定了,那最後就是看離婚的時候,法官怎麼裁定了。」 離婚這條路還沒走到最後,王靜瑩現在還得擔心丟掉兒子的監護權,曾經讓人稱羨的豪門婚姻,就像她手臂上這道疤,留下無法抹滅的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