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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5/25 07:10 記者:記者張念慈/新竹市報導 四十一歲莊姓婦人懷疑丈夫與同社區陳姓女子有一腿,多次在社區大樓電梯張貼「臭女人、偷人老公」等字條供人觀看,還持粉筆在陳女轎車的引擎蓋上寫下令人難堪的字眼,新竹地檢署昨天依妨害名譽罪起訴莊婦。 未婚、擔任會計的陳姓女子表示,去年她搬入社區後,莊姓婦人就一直懷疑老公與她有染,常找她吵架,讓她顏面盡失。她絕對不會和解,等妨害名譽官司成立後,她還要跟莊婦追討精神賠償金。 莊女則不滿地說:「通姦的沒事,我卻要被關,難道發洩情緒也不行嗎?」 起訴書指出,從事保險業的莊姓婦人住新竹縣一棟社區大樓,去年陳女搬入同一社區,莊婦丈夫擔任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莊姓婦人常聽鄰居說「你先生跟陳女常眉來眼去,你要小心一點。」她向丈夫求證,丈夫反而罵她神經病,莊女越想越氣,加上又聽說「有人看到你先生晚上跑去陳女家,好久沒出來。」認定丈夫與陳女有一腿。 今年三月起,社區大樓牆壁、路燈、電梯內,陸續張貼六張寫有陳女名字的字條,字條上寫著「不要臉」「臭女人」「玩死你」「偷人老公」「通姦」「只會陪男人睡覺」等字樣,社區住戶對此事議論紛紛。莊女見丈夫沒有因此和陳女疏遠,三月底又跑到社區大樓地下停車場,在陳女轎車引擎蓋上以粉筆寫「欠人幹!雞巴癢!」陳女憤而報警。 莊姓婦人向檢方供稱,「陳女是我老公的情婦,他們兩人通姦,我一直講他們都講不聽,還打死不承認,所以我只好想辦法抒發情緒。」她認為自己沒有犯法,還說「我寫的是事實,我沒有錯!」莊姓婦人丈夫從頭到尾都未出面,也未陪妻子出庭。 檢察官表示,莊女如認為丈夫與陳女通姦,可設法蒐集證據,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莊女卻私下報復洩忿,以文字、圖畫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的名譽,這種做法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