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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12-20 【蔡旻岳/台北報導】 警政署從各縣市推薦的二十五名優良家庭暴力防治官票選十名有重大事蹟的家防官,每個人在工作崗位上的奉獻及處理過的案件無奇不有,其中還有嬌小妻性生活不滿足,恐嚇剪壯碩夫下體的案例,讓壯碩男成了「婦幼保護」活動中罕見的家暴被害人。 屏東縣警局枋寮分局家防官陳玫如談到獲獎感言時表示,每個家暴被害人都會有至少一次的痛,但是家防官卻常遇到感同身受的痛,尤其一案就是一次椎心之痛,未來應加強家防官的教育課程,適度紓解壓力。 陳玫如遇到的案件難以數計,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協助募款的案件。八十九年間處理繼父長期性侵子女案,當時年僅十四歲的被害人不但生下孩子,還在坐月子期間流落街頭,因無法爭取到政府安置費用,主動協助募款五十三萬,讓被害人到寄養家庭持續求學,直到十八歲才獨立。 另一起則是去年八月越南女及年僅五歲女兒遭家暴及性侵案件。由於陳玫如用心查訪左鄰右舍,才讓沒有明顯外傷的家暴案成立,並查出父親長期性侵女兒的亂倫案件,當警方介入時,幼女竟自虐咬手且拒絕與人講話,驗傷更是新傷舊痕又淤血,讓心疼的陳員為了隔離,只好趕緊籌款先行安置。 宜蘭縣警局礁溪分局的家防官莊宗龍則長期推動「被害求助連線定位系統」、「蘭園家庭暴力防治網」部落格宣導家暴防治的法令觀念而獲獎。 莊在任內也曾處理過一件罕見壯碩夫聲請保護令的案例。原本抱著「娶某大姐做金交椅」的被害人,因無法長期滿足嬌小妻一日數次的性需求,而被懷疑外遇,在做愛時突然拿出剪刀企圖斷根,嚇得被害人報警聲請保護令獲准才逃離魔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