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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18/today-center1.htm 劈腿女病患 被罵沒醫德 醫生告妨害名譽 不成立 自由時報 2008/7/18〔記者李靜芳、蘇福男/綜合報導〕 高雄縣義守大學附屬醫院婦產部一名副主管級醫師,疑與女病患發生婚外情,被病患的丈夫發現後,持妻子與醫師同遊美國旅遊照、情書以及口交照片控告妻子與醫師涉嫌妨害家庭,後來原諒兩人撤回告訴,卻在醫師的部落格裡留下「我所見過最沒有醫德的醫生○○○(省略全名)」言論,而被醫師控告涉嫌妨害名譽,雲林地方法院17日審結,法官認為,被告指醫師沒有醫德,屬對具體事實評價的言論,不構成公然侮辱及妨害名譽,判決無罪。 疑似婚外情獲原諒 義大醫院昨天表示,婦產部這名副主管級醫師的醫病訴訟案件,目前尚未判決確定,如判決結果證實確有不當醫病行為,院方將立即召開人評會討論懲處事宜。該名醫師本人則透過院方表示,對判決結果不回應。 林姓婦人因子宮肌腺瘤找義大這名醫師看診,雙方衍生出一段婚外情,林婦的陳姓先生懷疑妻子出軌,偷偷在妻子座車上放置錄音器,錄下醫師與妻子對話「要在路邊搞還是去旅館?」「很難聽耶,什麼叫搞?」「搞是一種運動啊!」等話,並有一次尾隨車後親眼目睹醫師對妻子上下其手,經敲車門發現醫師沒穿褲子,雙方當場發生肢體衝突進而互控傷害。 陳某指出,該醫師利用到美國開會時找他妻子一起旅遊並用妻子的相機互拍對方留影,雖無合照,兩人卻在相同場景拍照,明顯同遊,還寫給妻子一封註明「閱後銷毀」的情書,他在妻子電腦裡發現都作為呈堂證據。 女方丈夫貼文挨告 陳某說,他為了家庭和諧,撤銷對醫師的妨害家庭告訴,但得知醫師妻子因其已有多次與女病人衍生婚外情紀錄堅持提告訴,後來看見該醫師的個人部落格裡有病患恭維讚賞言詞,才認為應該給予警告,於是在醫師的部落格裡留下「我所見過最沒有醫德的醫生○○○」。 這名醫師隨後控告陳某涉嫌妨害名譽,陳某則指持續接到醫師的恐嚇,也提出恐嚇告訴,兩人互控的妨害名譽、恐嚇告訴,分別由檢察官提起公訴,都在法院審理中。 法官認係事實陳述 陳某被醫師控妨害名譽案雲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承審法官侯廷昌認為,婦產科醫師是與女性關係密切的醫科,若醫師有發生不倫戀習慣,對病患而言存有潛在性危險,認為婦產科醫師的職業道德非屬私德領域,應以更嚴格標準檢視,陳某指該醫師沒有醫德,屬對具體事實評價的言論,非屬粗鄙不雅語言,認為不構成公然侮辱及妨害名譽,而為無罪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