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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30/today-south12-2.htm 家暴防護守則 自由時報 2008/6/30 〔記者孟慶慈卅台南報導〕家暴事件一再發生,弱勢的女性要懂得事前預防及事後的自我保護,才不會一再被虐,陷入無窮盡的痛苦深淵。 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創會理事長吳美滿指出,兩人不愉快時應避免激怒對方,不挑起對方的底線、敏感因子等,多少可以促進和諧;相處時感覺氣氛不太對勁,最好趕離開現場,彼此靜一靜,弱勢的女性千萬不要逞一時之快,讓自己變成卵擊石。 女性權益促進會人員指出,婦女要懂得自我保護,若老公或男友曾家暴,女性平時要準備一只緊急備用包,藏在對方不知道地方,內裝錢、各式證件等,萬一被趕出家門或臨時逃走,才不會走投無路。 一旦發生家暴,如果對方的暴力只及配偶,不曾涉及孩子,那麼平時可教孩子看見媽媽被打,趕快打電話求救,萬一大人小孩經常一起被家暴,平常不妨將手機設定快速報案鍵,才能在最短時間向外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