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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6.09 黃筱珮/竹市報導 「我一直帶著恨意生活。」「拜託妳打電話來罵我,不然我下不了手……」25歲陳姓男子婚後多次對麥姓妻子施暴,妻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保護令才裁定不到20天,陳姓男子就發狂的傳簡訊騷擾麥女,洋洋灑灑數千字,違反家暴法被判處拘役50天,減為25天。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有酗酒習慣,造成精神狀況不佳,對於麥姓妻子經常拳腳相向,從婚前打到婚後,使麥女不堪其擾。 麥女聲請保護令獲准,限制陳某不得對其實施身體及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行為,不得對有騷擾、通話、傳簡訊等聯絡方式,且至少要遠離麥女住處3百公尺。 不過保護令僅裁定不到20天,陳姓男子就像發狂似的,拚命傳簡訊給麥女,話語間充滿恨意,夾雜著三字經,總計7篇簡訊竟長達2、3千字,嚇壞麥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