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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曾姓男子與許姓女子上摩鐵開房間「辦事」,曾妻會同友人抓姦,提出保險套、衛生紙等證物,二人涉嫌通姦罪,高雄地檢署證物驗無女方體液,許女辯稱月事來,曾則說看色情片自慰,檢方處分不起訴。 去年2月間,34歲曾男前往越南工作,認識許姓女子後,於今年1月1日凌晨,前往高雄市龍勝路摩鐵開房間,被曾妻會同友人查獲,控告二人涉嫌通姦罪,並提出保險套、衛生紙、棉花棒等證物。 許女出庭指稱,當天剛好月事來,根本不可能發生性關係﹔曾男也說,看色情片後自慰,否認犯行。 檢方調查,查扣保險套等證物,無法證明為房間取得,經送化驗結果,只有男方精子及體細胞等成份,均無女方體細胞或體液,認定罪證不足。 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