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粉絲團
線上諮詢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通姦不起訴 俗話說「抓姦得在床」,即使逮到另一半與異性開房間、沒辦事,提告也很難勝訴! 老婆找徵信社抓姦 54歲的沈男被妻子懷疑有外遇,但怎樣都找不到「破綻」,於是花錢找徵信社協助抓姦, 今年4月25日晚間追蹤到沈男開車載著也是54歲的周姓婦人,直奔汽車旅館開房間。 沈妻等人追蹤到摩鐵外,沈妻氣得咬牙切齒,沒多久就耐不住性子,闖進房間「抓姦」, 逮到沈男與周婦共處一室,狀告2人通姦。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沈男與周婦都否認有姦情,2人進入汽車旅館,只是「看電視、純聊天」, 稱說雙方只是好友關係,並未逾矩發生肉體關係。 怒 耐不住性子急闖 雖然如此說法令人難以信服,但檢察官勘驗沈妻提出的抓姦現場錄影光碟與拍攝的照片, 發現沈男與周婦並非被「抓姦在床」,而是衣著完整的在房間內,且因沈妻提不出其他通姦罪證, 檢察官在缺乏直接證據下,昨天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2人辯開房間純聊天 檢方表示,通姦的構成要件為「男女性器官接合」,證據的取得相當困難,僅憑片面懷疑指述, 即使情況可疑,仍難以定罪。這類抓姦不在床而獲不起訴的案例相當多, 過去還曾有通姦案情為妻子逮到丈夫與女子一起「泡溫泉」,即使雙方赤裸, 仍因「性器官未接合」,也獲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