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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林姓男子錢賺得不多,為讓太太能寄錢回越南老家,同意段妻到泰式按摩店工作,自己則在家帶小孩,每天還不辭辛勞接送她上下班,卻意外撞見妻子濃妝豔抹、穿著露背裝與陌生男遊山玩水,氣得訴請離婚;基隆地院認定段婦無心經營婚姻,判准2人離婚。 判決指出,林男98年與越南籍配偶段妻結婚,婚後育有1子。後來段氏吵著要外出工作,希望把賺來的錢一半寄回家鄉、一半貼補家用,但她嫌擺攤賣水果、賣便當、賣檳榔等賺太少,生完小孩後,改到泰式按摩店工作。 林某為成全太太心願,留在家裡帶孩子,還替太太準備便當,接送她上下班,想不到太太背著他偷人。林某氣說,他不僅在家帶孩子,還幫太太洗內衣褲。去年6月,太太要他不用再送便當,表示店裡有煮餐,他就騰出空檔,帶兒子到外木山風景區散心,卻撞見太太濃妝豔抹、穿著露背裝與男子同行,太太手上提著餐袋,狀似與陌生男野餐;氣得破口大罵,並強拉太太上車,要太太辭去工作。 段氏則反控,先生脾氣不好,從未分擔家計,讓她飽受精神折磨。她利用空檔到外木山閒逛,遇男子問路,先生卻飆罵她三字經,還懷疑她外遇,控告先生家暴,聲請保護令。 林說,疼太太都來不及了,怎可能家暴,法院後來駁回太太的保護令聲請。 林男表示,太太5月間從越南返台,第一時間並未打電話給他,反而打給一名「客戶」,且該電話3、4月的簡訊多達300多通,研判太太外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