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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民白姓男子與陳婦結婚61年,白男以妻子經常毆打、辱罵他,又已於民國70年間搬離住家,遂以遭對方惡意遺棄訴請離婚,法官查出陳婦離家後,已於71年返家,認為夫妻結婚一甲子,相當難得,應更加珍惜,駁回白男訴請離婚。 82歲的白男與78歲的陳婦於民國40年間結婚,育有7名子女,他5年前在田裡工作,因身體不適暈倒,醒來後呼救,經鄰居聽到他的求救聲告訴陳婦,但妻子均置之不理。 白男又稱,婚後妻子經常毆打、辱罵他,3年前又將他打成傷。 陳婦否認毆打丈夫,稱她婚後都在田裡辛苦工作,而丈夫都不工作,在外偷玩女人,若丈夫執意離婚,須將耕種土地均分給她。 法官強調,兩人結褵已一甲子,子女均已成年,孫子也已結婚,人生不過短短數十寒暑,一甲子的婚姻,相當難得,將白男訴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