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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 某知名科技公司主管,指控妻子13年前生病後開始醉心佛事,並以「吃肉的人不乾淨」為由,拒絕行房長達10年,向法院訴請離婚;妻子否認,不願離婚。台北地院認定,夫妻倆欠缺互動與溝通,已無法互相扶持,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這對夫妻結婚26年,育有兩女;丈夫說,妻子多次在言談中顯露出「吃肉的人很髒」,讓他不舒服,加上妻子把多數時間放在禮佛修佛,疏於照顧家庭,也對婚姻狀況置之不理,他心力交瘁,才決心離婚。 妻子反擊,沒有拒絕跟丈夫同房,指責丈夫常深夜外出,兩人作息不同才分房。她強調,自己吃素,但沒有禁止家人吃肉,僅柔性勸導家人「吃素比較健康」。 妻子表示,她婚前原有優渥工作,為了陪丈夫讀書,毅然辭職赴美,她不但外出打工,還得接送女兒,生活苦盡甘來後,她積勞成疾,丈夫卻冷淡以對,不高興時會動手推她,最後還離家出走,她還影射丈夫似有外遇;她要求法院駁回離婚之訴。 不過法院傳訊一雙女兒到庭作證,長女說,爸爸嘗試溝通無效,就不講了;次女則證稱,媽媽很少準備餐點,她幾乎都是跟爸爸外食,她認為,離婚似乎比較好。兩人還不約而同的向法官說:「跟爸爸比較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