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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新浪網 2008/05/05 本報訊 “有誰能找到我女朋友,我給10萬元報酬;能提供信息者,獎勵3萬元。”昨日,豐都小伙羅進平十分肯定地告訴記者,他對前日所貼的尋人啟事負法律責任。 前日上午11時許,南坪步行街、宏聲廣場等處貼的尋人啟事引來市民圍觀。記者看到,啟事上要尋找的女子叫譚艷,24歲,身高1.63米,豐都人。尋人的男子自稱羅進平,尋找女友已有幾個月,至今無果。無奈之下,決定懸賞10萬元,希望知情者提供線索。 昨下午3時許,記者與羅進平取得聯繫。 羅進平今年24歲,豐都縣龍孔鄉臨江村人。女友譚艷和他同村,兩人青梅竹馬。2004年5月,羅進平向譚艷示愛,兩人開始交往。 “當時她的父母反對我倆交往,原因是怕我以後有出息對不起她。”羅進平說,2004年8月,譚艷從重慶教育學院旅遊專業畢業後,不顧父母反對,來到他就讀的四川廣漢飛行學院,“以後的3年里,她一直在照顧我。” 羅進平稱,2007年他大學畢業,在四川航空公司找了一份工作,月薪3000元以上。譚艷在餐廳當服務員,每月幾百元。“一是有了錢,二是父母經常叨念讓我找個更合適的。”羅進平說,在成都一起生活了1個月後,他漸漸覺得女友不適合他了。2007年11月22日晚,羅進平因小事罵了譚艷。次日,羅進平將譚艷的行李包扔到門外,讓她走。當時譚艷只是哭,並沒有走。 11月24日,羅進平下班回家後發現譚艷不見了,桌上留有一張道別的紙條。“我這才覺得後悔。”羅進平說,女友沒手機,也沒打電話回家。從那以後他和兩家父母開始尋找譚艷,一直沒線索。 羅進平稱,想到女友曾在重慶教育學院讀書,2008年4月2日,他和兩家的父親來重慶尋找,還是沒找到。無奈之下,他和家人商良決定懸賞10萬找線索。 重慶潛衛律師事務所何桐雨律師介紹,羅進平的行為已經構成有獎懸賞。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有人找到譚艷或是提供相關線索,那麼羅進平就必須按照啟事上的內容給付獎金。 記者 羅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