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徵信新聞 > 捉姦逼簽協議 上庭難成證據
徵信社
‧ 捉姦逼簽協議 上庭難成證據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台中市蕭姓女子發現擔任士官的丈夫和一名女士官交往,僱用徵信社入室捉姦,並要求他們立下協議書坦承有外遇情事,若不依將向媒體爆料,2人惟恐被爆料而簽下協議書,事後蕭女依此協議書控告他們妨害婚姻,但法官認為該協議雖非遭強暴、脅迫所為,卻是出於非自願,在無直接證據下判處無罪。

男女士官於99年1月間相約見面,並同在一間房間睡覺,睡夢中,男士官的蕭姓妻子僱用徵信社去捉姦,發現2人衣衫不整,徵信社人員拍攝現場影片及照片,並向警方報案。

蕭女在派出所要求2人必須簽下協議書,內容除坦承有外遇,並要求丈夫離婚,且須給付650萬贍養費,若2人拒絕,將向媒體爆料。2名士官惟恐被爆料而遭懲處,當場簽下協議書。

事後,蕭女的丈夫拒絕給付贍養費,蕭女即控告2人妨害婚姻。檢方偵辦時,女士官辯稱在交往時並不知道男士官已婚,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將男士官起訴,而男士官的部隊得知此事之後,以其違反兩性營規,涉不正當男女關係,記2大過處分,但一審法院審理後,判處他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2名士官否認發生性關係,並辯稱是在蕭女揚言要訴諸媒體爆料下,才簽下協議書。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所簽下的協議書雖非遭強暴脅迫,卻是出於非自願,且在無直接通姦證據下,判處男士官無罪。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