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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 苗栗縣林姓女子與鄭姓男子同居後不久,鄭男即動輒伸手要錢,林女想分手卻遭鄭男自殺相脅,甚至分手後還假藉警方名義發死亡通知給她,逼她復合,快被逼瘋的林女向新竹地院聲請保護令,法官裁准。 只為復合 自殺相脅 被害人林女向法官指控,今年3月認識鄭姓男友不久,二人即租屋同居,沒想到鄭男無業又不認真工作,每每向她伸手要錢,要不到就摔東西洩憤,還堅持開車送她到竹北上班,然後向她要油錢。 假裝警察告知「死訊」 某次她給200元,被鄭男嫌少將錢撕掉,大罵:「你當我是乞丐嗎?」事後還會開車跟蹤她,甚至放話:「要死也會拖著你一起死!」被害人絕望之餘,在車上將鏡子打碎割腕,想死給鄭男看,鄭男竟說:「我會比你先死!想離開我,一定對你家人不利,讓你今後別想做人。」事後鄭男又在同居處砸玻璃、燒東西。 9月二人協議分手,鄭男跟蹤林女下班,還發簡訊「11點沒看到妳,我就上吊」等語,事隔3天,鄭男還假裝苗栗縣警方,發簡訊給林女詐稱,在山區發現鄭男服毒自殺屍體,現場留有遺書,請林女過去派出所領遺物等。但林女仍不想理會。 隔天一早,「死者」鄭男突然出現在林女上班處所前,將林女嚇了一大跳,他坦承假借警方名義發死亡簡訊給林女,為的是希望復合,且會在公司前等她等到下班為止,嚇得林女快要精神崩潰,趕緊報案並聲請保護令,法官裁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