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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7/20 09:25 桃園巿一名36歲陳姓男子跟妻子離婚,不過兩人還住在同一社區不同樓層。今年1月間他看見前妻住處有羅姓男子進入,妒火中燒,持鐵鎚重敲對方頭部,並且毆打對方的身體,導致被害人身受重傷,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桃園檢方全案偵查終結,將陳姓被告依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加重量刑。(李明朝報導) 住在桃園巿的36歲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看見前妻住處有1名男子進入,妒火中燒,在社區警衛室旁拿了一把木柄鐵鎚,跑到前妻住處,以鐵鎚敲打前妻住處鐵門,等到前妻開門後,辱罵在客廳內的羅姓男子,並且持鐵鎚敲擊頭部3下,羅姓男子血流如注。 前妻見狀將陳姓男子強推出門,沒有多久,陳姓男子又衝進屋內,鐵鎚再敲打羅姓被害人頭部4下;陳姓男子憤恨難平,再以鐵鎚敲打對方放在客廳桌上的筆記型電腦,造成不堪使用。 桃園檢方表示,陳姓被告前妻欲帶著羅姓被害人就醫,開門後,陳姓被告再以徒手毆打被害人身體,並且以腳踢、腳踹腹部,直到兩人進入電梯內;當電梯抵達一樓時,陳姓被告在電梯門口等待,再次徒手毆打被害人,陳姓前妻駕車準備離開之際,陳姓被告持滅火器砸向前妻車輛,造成後擋風玻璃破損,之後陳姓被告以不明銳器在羅姓被害人車輛塗寫不雅字眼。 羅姓被害人送醫後,院方一度發出病危痛知,所幸經醫院積極救治後,才免於一死。 桃園檢方認為陳姓男子涉及殺人未遂,將他提起公訴,並且請求法院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