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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1/05/14〔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達不堪同居虐待 法官判離婚 陳姓婦人婚後常被丈夫家暴打到就醫,黑道常登門向丈夫追債,更難堪的是,丈夫外遇「小三」與「小四」竟將她們和丈夫親熱的外遇簡訊,輪番傳送給陳婦來騷擾、示威,陳婦無奈訴請離婚,基隆地院認為陳婦已達「不堪同居之虐待」的程度,判准兩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陳婦69年結婚後,先生經常無故對她家暴,把她打到流血送醫;酒後甚至當兒女的面,家暴恐嚇要讓全家死光光,讓她與小孩活在家暴的恐懼中。 陳婦還說,她為了小孩對先生家暴委曲求全,不料,先生竟在外積欠黑道200多萬元賭債,推她出去面對黑道,自己最後也跑路,她不堪黑道三番兩次登門討債,也跟著跑路。 陳婦說,3年前接到老公外遇,在外結識的黃姓「小三」及花名「蝴蝶」的「小四」的騷擾簡訊,超過百通,把她的手機記憶體都塞爆。 陳婦說,2女不僅毫不避諱跟先生在一起,外遇「小三」甚至傳簡訊給她抱怨外遇「小四」:「一大早那女的做愛,不必特地打電話來給我聽他們做愛的叫聲,我沒興趣了解,以後叫她打給妳聽」。 外遇「小四」則傳來「妳家男人今天生日,他一直打電話給我要我去陪他,去了陪他吃飯,然後去炒飯,再跟以前一樣跟他做愛用手機拍攝…」。 陳婦說,丈夫離家4年餘,外遇與女通姦,而外遇對象小三、小四還不斷傳簡訊來騷擾她,天底下哪有這種婚姻關係?她實在受不了,才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期間,陳某並未出庭,陳婦女兒也證稱父親家暴「爸爸常把媽媽打到流血送醫」,法官認為陳婦的處境堪憐,判准離婚;對此判決,陳某因住所不明,無法得知他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