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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1/04/21 偶像劇《犀利人妻》出現法庭版!賴姓女子和已婚楊姓男子外遇,與楊妻立約承諾,如再與男方不正當往來,願賠五十萬元,卻被抓包與楊男在網路上鹹濕對談,男稱:「我現在硬了。」賴女回:「我也濕了。」楊妻依約求償,賴女出庭竟要楊妻「學犀利人妻走出自我,不是抓到就告小三!」但法官僅判賴女要賠十萬元。 夫上網po「我硬了」 楊妻昨氣憤說:「法官砍價縱容小三、對人妻不公平!」賴女辯稱:「我也是受害者,賠上自己的婚姻,舉《犀利人妻》為例,只是表達想法。」四十歲的賴女和四十四歲楊姓男子外遇,楊妻怒告通姦,前年九月賴女賠楊妻十五萬元和解,並在和解書中承諾再有不正當往來,應再賠楊妻五十萬元違約金。 沒想到楊妻事後仍發現賴女跟丈夫往來,且在網路鹹濕對話,男稱:「我硬了。」女回:「我也濕了。」兩人還提及如何防範被發現,楊男說:「有經驗就不會重蹈覆轍。」女回:「我知道你會保護我們。」 要人妻「走出自我」 楊妻憤而向台中地院提告,依約索賠五十萬元違約金,一審依賴女違約行為的程度只判賠十萬元。楊妻不服上訴,認為違約金是懲罰賴女再犯,法官不該減少金額,「我不是在賣丈夫!」 二審於四月初開辯論庭時,楊妻提出媒體報導外遇判賠的個案,要求法官從重判賠,賴女出言反擊,要楊妻「檢討婚姻,學犀利人妻走出自我,不是抓到就告小三!」楊妻認為賴女太過分,昨氣憤指:「我最該檢討的是當初竟和解,才讓她這麼好過。」 不過二審認為,判賠金額須考量違約事實、雙方經濟,及楊妻受損害程度,不同違約行為破壞婚姻的程度也不同,賴女通姦只賠十五萬元,此次違約判賠十萬元仍屬適當,駁回楊妻上訴定讞。